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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少康指出,廣電法原來規定的黨職、當選公職必須辭去廣電媒體的董事及出清股份就已經是全世界最嚴苛的了,現在連登記為候選人都要追殺,毫不講理,豈不跟土匪行徑一樣?試問,只要登記為候選人,就要強制要求出清廣播電視股份或辭去董事職務,一旦落選,民進黨會不會協助恢復董事職務及原有股份?這也是憲法保障的生存權、財產權與工作權。
趙少康認為,民進黨委員這個荒唐提案的針對性很強,完全是因為他參選2024副總統,讓賴清德只獲得40%選票成為弱勢總統而採取的報復手段,擔心他再次參選,顯示其器量狹小、眼光短淺。賴清德身為民進黨主席,實在應該給這些委員好好上個民主初步的課程。
趙少康舉例,美國Michael Bloomberg競選並當選紐約市長12年,沒有被要求放棄他在Bloomberg(彭博社)媒體集團的股份,最多只是把股權交付信託而已。他卸任紐約市長後,現在還擔任Bloomberg媒體集團的總裁兼CEO,「民進黨委員不懂,去問問蕭美琴副總統當選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