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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防疫所呼籲,養禽場如有以下4樣異常情況,請畜主立即主動通報鄉鎮市公所或本縣動物防疫所(04-7620774),以利即時檢除病原,確保產業安全。
(一)平飼飼養者:連續兩天,每天死亡率大於或等於0.4%(1,000隻中連續兩天,每天死亡禽隻數皆大於或等於4隻)。
(二) 籠飼飼養者及白肉雞場:連續兩天,每天死亡率大於或等於0.2%(1,000隻中連續兩天,每天死亡禽隻數大於或等於2隻)。
(三) 禽場家禽飲水量、攝食量或產蛋率下降大於5%。
(四)家禽有顏面腫脹、眼鼻出血、落翅、脛骨部位充血(紅腳)、扭頸或不明原因大量死亡等可疑案例,
彰化縣政府再次籲請養禽業者務必依「H5、H7亞型家禽流行性感冒防治措施」落實各項生物安全防疫工作,養禽場倘被查有不符前開防治措施者,依規定最高可裁處15萬元並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場內家禽若檢出高病原性禽流感,所撲殺之家禽,依規定將不予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