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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伊梓帆3名成員分道揚鑣,陳伊繼續擔任樂天啦啦隊成員,小帆則是轉型成樂天啦啦隊的舞蹈副總監,梓梓則在職籃福爾摩沙夢想家啦啦隊擔任隊長,3個人挺過風波,各有不同發展,也有死忠粉絲支持。
樂天女孩李恩菲(本名李庭瑀)19歲和品妍娛樂簽下5年約,結果工作近2年薪水不到30萬元台幣,貼身經紀人遭更換,她認為新經紀人不夠專業,還把她「冷凍」,主動終止合約,另接直播工作挨告,遭求償100萬元台幣,公司舉證多次幫她安排試鏡,並未忽視她,法院判她違約屬實,考量經濟能力不足,只判她賠償48萬元,菲菲坦言官司纏訟2年心力交瘁,得知判決後當下就把錢繳完,只想趕快結束一切。
啦啦隊薪水不高,跳一場只有5千至8千元酬勞不等,只能當作兼職,成員必須藉由高知名度接業配、教課、出席活動賺取生活費,一般成員跑活動每場約數千至1、2萬元,若是主持綜藝節目、知名度高的成員,每場可以有10、20萬元,人氣超旺的林襄就能喊價到30、40萬元,彼此間落差非常大。
但若為多接幾場活動,跳過球團私接工作,恐重創誠信度,事後遭到開除。資深啦啦隊經紀人表示,每個人合約內容不同,有些僅限啦啦隊,可以自行接經紀工作,有些則範圍較廣,包含啦啦隊、代言廣告、綜藝通告、出席活動都能洽談,抽成比例也不同,若是事先與球團溝通好,另外接洽工作不犯法,自然沒有開除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