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歲黃姓男子前年跟母親索討100元未果後爆發口角,竟將母親從4樓陽台推下樓,一審遭判無期徒刑,案經上訴,高院今(30)日駁回上訴,仍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無期徒刑。可上訴。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判決指出,黃男是在2022年3月22日晚間8時許,將母親從4樓陽台推落,母親送醫急救後死亡。新北院認為,黃男只因向被害人索討100元未果便犯案,直接剝奪被害人生命,所造成的損害再也無法回復、彌補,更使得其他家人必須承受失去親人的痛苦,但考量黃男智力屬邊緣智能不足程度,又長期深受「思覺失調症」所苦,並有「重度酒精使用障礙症」(在本案未達減刑標準)等原因,判處無期徒刑。全案上訴後,高院駁回上訴,維持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充電線勒斃情緒障礙兒 父親自首輕判4年定讞兵役延長1年 士檢檢察長顏廼偉率隊走入部隊與軍方基層溝通侵占馬英九競選經費1800萬元 卓伯源胞弟判2年10月定讞控葛斯齊、S小姐爆料不實 北檢還瘦子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