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民進黨雲林縣議員顏旭懋 走私470公斤安毒遭判無期徒刑定讞

▲前民進黨籍雲林縣議員顏旭懋,因涉嫌販毒,遭判無期徒刑定讞(圖/顏旭懋臉書)
▲前民進黨籍雲林縣議員顏旭懋,因涉嫌販毒,遭判無期徒刑定讞(圖/顏旭懋臉書)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前民進黨雲林縣議員顏旭懋3年前因走私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共470公斤,市值高達數億元,案發後遭民進黨開除黨籍。最高法院維持歷審見解,駁回上訴,依共同運輸第二級毒品罪判處無期徒刑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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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顏旭懋於2021年2月至4月間與漁船「祥勇6號」船東陳耀華、「漁百財9號」船長莊啟義共謀走私毒品。

檢方指控,顏旭懋於同年4月至5月間,指示莊開船前往東沙島東南海域,向不明船隻取得38袋安非他命,隨後返台,由屏東縣某漁港入境並流入市面,該批毒品總重量約毛重470公斤,若以每公斤75萬元計算,在黑市總出售金額達3億52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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