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嬤逛豐原廟東竟花掉51萬!市府曝美容店「類無卡分期」爭議手法

▲法制局長李善植提醒民眾,如果對消費內容有疑義,千萬不要簽名!(圖/台中市政府提供,2023.12.12)
▲法制局長李善植提醒民眾,如果對消費內容有疑義,千萬不要簽名!(圖/台中市政府提供,2023.12.12)

記者顏幸如/台中報導

台中市法制局日前發出警訊,指豐原廟東夜市附近的怡豫美容店,向消費者推銷商品,被申訴件數達15件,來申訴的消費者包括剛出社會的年輕人、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還有60多歲阿嬤花51萬元買商品。法制局長李善植懇請中央早日訂定資融公司法,否則依現行法律制度,很難積極遏止這些業者鑽法律漏洞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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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政府法制局昨以新聞稿宣佈,統計今年下半年至今的美容消費糾紛案,豐原廟東的怡豫公司被申訴15件最多,由於業者與資融公司合作,銷售金額較以往大幅提高,單筆消費爭議多落在20萬元以上,金額最高達51萬元。

法制局長李善植透露,怡豫慣用的行銷手法,是通知消費者之前有未領的商品或贈品,等消費者到場後,由多名服務人員透過長達數小時的推銷,消費者誤以為1組商品為1瓶售價1萬6800元的精華液,同意購買時,業者卻告知1組商品總數是12瓶而非1瓶,總價高達20餘萬元,並以消費者同意購買、銷售單完成開立為由,堅持契約已經成立;或稱消費者上次消費時,已同意購買1組12瓶商品,並拿出有消費者簽名的商品寄放明細單,要求結清貨款。

▲台中市法制局提醒,業者會出示消費者的委託保管明細簽單,證明先前確實買了30幾萬元保養品,要求付款。(圖/台中市政府提供,2023.12.12)
▲台中市法制局提醒,業者會出示消費者多月前的委託保管明細簽單,證明確實買了30幾萬元保養品,在後續產生爭議時規避消保法。(圖/台中市政府提供,2023.12.12)
李善植提到,店家主張消費者非首次購買商品,不適用《消保法》的訪問交易可以7日無條件解約。多數消費者表示一次拿不出這麼多錢,資融公司就會介入,消費者在店家強勢態度下,被迫同意以資融公司提供的分期付款方式履約。他提醒民眾,如果對消費內容有疑義,千萬不要簽名!如果業者強迫購買、或不讓消費者離開,建議立即撥打110報警。

市府受理後,業者不出席協商會議,真相難以釐清。市議員邱愛珊今(12)日針對此事提出質詢,李善植再度提醒消費者,千萬不要因為一時的疲勞轟炸,就腦弱簽下契約。這模式很像之前大學生們被騙無卡分期的套路,且業者結合資融公司辦理分期,金額沒有上限,後果更嚴重,但台灣目前沒有資融公司法,消費者極可能因此承擔龐大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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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