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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局長李善植透露,怡豫慣用的行銷手法,是通知消費者之前有未領的商品或贈品,等消費者到場後,由多名服務人員透過長達數小時的推銷,消費者誤以為1組商品為1瓶售價1萬6800元的精華液,同意購買時,業者卻告知1組商品總數是12瓶而非1瓶,總價高達20餘萬元,並以消費者同意購買、銷售單完成開立為由,堅持契約已經成立;或稱消費者上次消費時,已同意購買1組12瓶商品,並拿出有消費者簽名的商品寄放明細單,要求結清貨款。
李善植提到,店家主張消費者非首次購買商品,不適用《消保法》的訪問交易可以7日無條件解約。多數消費者表示一次拿不出這麼多錢,資融公司就會介入,消費者在店家強勢態度下,被迫同意以資融公司提供的分期付款方式履約。他提醒民眾,如果對消費內容有疑義,千萬不要簽名!如果業者強迫購買、或不讓消費者離開,建議立即撥打110報警。
市府受理後,業者不出席協商會議,真相難以釐清。市議員邱愛珊今(12)日針對此事提出質詢,李善植再度提醒消費者,千萬不要因為一時的疲勞轟炸,就腦弱簽下契約。這模式很像之前大學生們被騙無卡分期的套路,且業者結合資融公司辦理分期,金額沒有上限,後果更嚴重,但台灣目前沒有資融公司法,消費者極可能因此承擔龐大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