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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廷瑋指出,民國110年8月28日蔡耀頡離婚,隔2個月認識當事者C小姐,111年2月25日發現兩人的孩子已懷孕3個月,並由蔡耀頡簽訂月子中心合約,同年7月27日小孩子出生,8月蔡耀頡帶其他女性友人出遊,直到9月3日蔡耀頡竟跟C女說要分手,但此時小孩已經出生,C女非常錯愕,之後112年1月9日,C女與蔡耀頡試圖復合,並於1月20日雙方簽了撫養協議書。
羅廷瑋再指,112年從1月到4月,江肇國開始參選立委,蔡耀頡便不斷告訴C女為了陪江競選而無法回家,以此藉口疏遠C女,而C女當時曾聯繫江肇國求助,但只獲得江肇國的推託,由於蔡耀頡過程中仍與其他女性友人不斷出遊,兩人於是再度於7月9日協議分手,結果只隔兩天,7月11日蔡耀頡就控告C女要「確認親子關係」並停止給付贍養費,當時C女試著求助民進黨在台中重量級的女立委而未獲回應;蔡耀頡在媒體聲稱C女避而不見,實際上是因C女孩子發高燒,她本人也住院開刀,所以請假未出席開庭。
羅廷瑋還秀出C女的民進黨黨證,她雖是民進黨黨員,卻看不下去全黨包庇拋棄母女的競選幹部,更覺得他不適任擔任民意代表,反觀蔡耀頡,不僅是江肇國的同門師兄弟,更是重要競選幹部、發言人,甚至賴清德競選總幹事潘孟安在台中舉辦造勢晚會時,蔡耀頡就是主持人,賴清德與江肇國的廟口開講,蔡耀頡也必定出席且協助輔選,可見蔡耀頡受到賴清德與江肇國的重用,江肇國早就知道蔡耀頡私德有問題,卻置之不理且持續委以重任,漠視這對母女所經歷的苦難。
遭棄養子女之親生母親C小姐三問江肇國,民意代表不是應該為市民發聲嗎?為何求助卻總是被敷衍,為了自己的選舉利益包庇自己的輔選重要幹部,冷眼旁觀的看著母女痛苦?為何江肇國明知蔡耀頡惡習累累,私德有問題,卻還是持續重用他擔任重要幹部?蔡耀頡用法律手段提告,欺負自己要求低頭,這種人還有什麼資格談為民服務、當民意代表?
「我們首先應該是一個人,然後才是民意代表、政治人物」。林家興表示,他其實很不希望這件事是在選舉時討論,因為對手一定會反擊說是在政治化、在抹黑,關於民進黨的真相就是性、謊言,賴清德提出的道德標準形同虛設,還在自嗨「美德贏台灣」,質疑「難道民進黨的美德就是性騷劈腿、始亂終棄嗎?」呼籲賴清德應暫停競選活動,今天就要出面回應,不要再裝作沒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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