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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專案小組溯源追查發現,此詐欺集團是由有詐欺、洗錢前科的38歲林女(綽號兔爺)擔任幕後首腦並主控洗錢流程,她指揮旗下成員招募人頭帳戶並設定網路銀行轉帳,將被詐贓款迅速轉移至外幣帳戶,再將贓款領出或購買虛擬貨幣,不法獲利驚人。
警方指出,此犯罪集團分工嚴謹細密,先由俗稱「車商」的犯嫌透過網路張貼求職廣告或友人介紹,以高薪工作誘騙被害人前來應徵後,再強迫被害人交付其銀行帳戶存摺、金融卡和網路銀行帳號密碼。
隨後,俗稱為「車主」的被害人就被犯嫌帶到不特定日租套房或旅館限制行動自由,待其金融帳戶遭警示後才被釋放,甚至有被害人見遭警示金融帳戶資料獲利驚人,竟主動加入此假投資詐欺集團參與洗錢行為。
警方初步估計,近半年遭詐匯款的受害者逾100人,遭限制行動自由的「車主」約有10人,詐欺集團經手贓款超過新台幣4億元。
除此之外,專案小組蒐證期間還發現,中國信託銀行內湖成功分行朱姓女行員竟涉嫌自民國111年11月起擔任詐欺集團內應,以其職權協助犯嫌調整「車主」名下的人頭帳戶設定約定轉帳及調額至1000萬元,約轉帳戶額度,讓詐欺集團可迅速轉出大筆贓款,達到洗錢目的,經查朱女經手調額的人頭帳戶已轉出逾2億元。
專案小組經長期偵搜,見時機成熟於今年1月至嘉義市一處旅館執行拘搜,共查獲10名犯嫌到案,並於旅館房間內營救出6名人頭帳戶被害人,圈存涉案帳戶逾2700萬元,查扣現金4萬餘元、手機19支、筆電1台、存摺6本、提款卡6張、空白匯款單1疊等證物。
此外,警方於今年2月中旬起陸續拘提9名人頭帳戶涉嫌人,並查扣主嫌及其下詐騙集團成員名下財產2700萬餘元。
全案依涉嫌刑法詐欺罪、洗錢防制法、組織犯罪條例等罪嫌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編輯:張銘坤)112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