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承辦鄉長宣誓就職典禮的富里鄉民政暨原住民行政課長陳淑貞告訴中央社記者,張容榕並未領取當選證書,這必須親自領取;但張容榕委託代理人領走選舉保證金12萬元和補助款8萬62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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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選舉委員會說明,依法定程序,富里鄉公所須第2次通知宣誓就職,張容榕仍置之不理,將視為鄉長出缺,將依照公職人員選罷法規定,在出缺之日起3個月內舉辦富里鄉長出缺補選,縣府會先指派代理鄉長,進行補選作業。(編輯:黃世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