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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基會提到,台灣的工業電價已是數一數二低的國家,德國工業用電每度從10.6調高到14.2元,義大利從7.6調高到9.8元,而台灣是2.56元,歐洲的電價是台灣的四倍。如果台電長期以低於成本的價格售電,所產生的虧損勢必以納人的錢來補貼,則比重占57%用電量最多的工業用電,長期大量獲得政府的電價補貼,造成「用愈多補貼愈多」的不公,政策上顯然是「劫貧濟富」,消基會表示:「如果政府考量要以調漲電價的方式以對,那麼電價的調漲,只能先從對工業部門開始,非有必要,不宜調漲民生用電的價格。」
尤其在疫情尚未消退期間,消費者因為居家上班、在家隔離,增加許多居家使用電力的需求,電費也因此增加不少,也不見政府或公司有電力補貼,殊不公平。因此在物價飆漲的漲風之中,若調漲民生用電對消費者確實是頗為沉重的負擔與壓力。
消基會呼籲,在這波必然要漲價的趨勢下,應該凍漲的是民生電價,反對政府在此時調漲民生用電費率。消基會強烈要求政府,調漲電價的第一順位應是長期以低於成本價購電、用電量佔全國用電57%的工業用電。